高新區、各鎮(街道)、縣有關單位、縣屬各企業:
為進一步升級打造我縣人才生態環境,根據《中共德清縣委德清縣人民政府關于實施新時代人才強縣戰略服務德清高質量趕超發展的意見》(德委發〔2020〕10號)和《關于印發<德清縣高層次人才評價認定辦法>的通知》(德人社〔2021〕10號)文件精神,決定開展2021年度高層次人才評價認定申報工作?,F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評定范圍
在隸屬我縣的單位工作,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不斷創新的科學精神和良好的職業道德,符合《德清縣高層次人才分類目錄》規定的A、B、C、D、E類條件的人員,以及相當于A、B、C、D、E類人才層次或同等資質的人才,可以通過所在用人單位,申請我縣高層次人才評價認定。
二、評定流程
1.申報。申請人填寫《德清縣高層次人才評價認定申請表》(附件1)并提供相關證件材料,由單位人事部門加蓋單位公章、填寫并將《申請表》及相關附件材料(原件和復印件)一起送至所在鎮(街道)或高新區受理。
2.受理。鎮(街道)或高新區負責核對相關信息,審核證件原件并在復印件上蓋章后,將《申請表》與相關附件材料(復印件)報縣人社局人才服務“一件事”專窗(英溪南路399號二樓社保大廳)。
三、所需材料
(一)《德清縣高層次人才分類認定申請表》。
(二)相關附件材料:
1. 身份證(護照)原件及復印件;
2. 勞動合同或事業單位聘用合同原件及復印件;屬創業人員的,提供營業執照和半年(含)以上完稅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3. 納稅證明(企業高級人才;未在我縣交納社保,但在我縣主導產業企業連續工作1年及以上,依法在我縣連續繳納個人所得稅12個月及以上需提供);
4.最高學歷證書和最高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對于2001年以后取得的國內大專及以上學歷的須提供《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國外的學歷、學位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港、澳、臺地區的學歷、學位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港澳臺學歷學位認證書》;
5.職稱證書(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外省取得需經市級以上人社部門重新確認或復核認定);
6.符合《德清縣高層次人才分類目錄》規定條件的其他相關佐證材料,如工資薪金收入證明、榮譽證書、獲獎證書、研究課題結題材料、學術論文等。
四、其它事宜
(一)達到更高層次認定條件的人員,可按規定重新申請相應層次人才的認定。
(二)對被否決的認定申請,在申請人未取得新的突破性貢獻和業績的情況下,不再受理。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當取消認定資格,并且不再受理其高層次人才認定申請:
1.學術、業績上弄虛作假被有關部門查處;
2.提供虛假材料騙取高層次人才資格;
3.受紀檢、監察部門審查并給予嚴重警告以上處分;
4.被處以刑事處罰;
5.其他應當取消認定資格的情況。
德清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1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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